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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 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
新闻中心 - 2019年12月13日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意见》和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结合山东实际,就全省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:
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、伟大工程、伟大事业、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。
二、抓实学习教育
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、学原文、悟原理,将学习贯彻始终,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、见实效,确保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、达到新高度。
三、深入调查研究
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调查研究“四个围绕”要求,结合推进省委确定的“担当作为、狠抓落实”重点任务,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沉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,听民意、摸实情、出实招、破难题。
四、深刻检视问题
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,对照党章党规,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,对照先进典型、身边榜样,从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群众观点、群众立场、群众感情、服务群众,思想觉悟、能力素质、道德修养、作风形象等方面,深刻检视查摆存在的差距。
五、严格整改落实
强化问题意识、整改意识,坚持边学边查边改,对在学习教育、调查研究、检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行立改,逐一明确整改目标、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,逐项抓好整改。
六、加强组织领导
全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。省委成立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领导小组,加强督促指导,营造良好氛围,坚决防止形式主义,认认真真把这次主题教育开展好。